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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司法调研课题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年4月20日 09:40

各单位及相关教师:

省高院、省教育厅联合公开发布2018年度司法调研课题。现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等振兴发展主题,紧扣当前法院工作实际,着眼于解决司法改革和审判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动向和急需解决的法律实践问题。

二、申请资格和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科研优势或者较为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2.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为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和物质条件,须能组成三人以上课题组;

4.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度,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情形。

(二)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限参加本年度一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中央部委批准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的,不得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3.承担课题的课题组必须于研究期限内完成研究报告,并将报告电子文本报送省高院,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如发表的论文等应以附件形式同时报送。在课题验收合格前,未经省高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课题成果,不得接受媒体采访。省高院享有调研成果转化的权利。

4.未尽事宜详见附件通知。

四、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1.填写并提交《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调研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项目科oa邮箱。

2.截止时间:423日。

3.联系方式:84106696

 

附件1:关于印发《2018年度司法调研课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辽高法【2018】36号);

附件2: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调研课题申请书。

 

科技处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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