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升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主导”的原则,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要求,以科技支撑交通强省建设为总目标,现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辽宁省交通科技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1.申报项目应为已落实研发经费的科技项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将不予经费支持,全部为项目负责人自筹;
2.省厅立项项目将优先推荐申报交通运输部、省科技厅、省市场局等部门计划项目立项及有关科技奖励申报。
二、重点申报领域
1.数字交通领域研究;
2.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领域研究;
3.交通运输装备与智能制造领域研究;
4.交通运输服务领域研究;
5.交通安全应急领域研究;
6.交通绿色低碳领域研究;
7.交通决策支持领域研究;
8.交通标准制修订领域研究;
9.其它交通领域研究。
三、申报程序
1.材料报送。请各申请人于2023年5月24日前,将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科研科(2号楼604房间)。
2.联系方式:章国泉
84106696。
附件1:辽宁省交通科技项目申报书。
附件2:自筹经费来源证明。
科技处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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