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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公示——一种可见光光触媒及其制备方法〔2021〕4号
为落实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及《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大连交通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大交大发〔2017〕101号)的要求,规范我校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有关个人所得税缴纳,确保收益分配相关信息公开、透明,现对“一种可见光光触媒及其制备方法”专利权转让收益分配事宜公示如下:
一、成果转化明细
成果名称:一种可见光光触媒及其制备方法
转化方式:专利权转让
转化收入: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技术合同登记信息:大连市技术市场,合同登记编号“2021210207000145”,合同名称“一种可见光光触媒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人:刘世民;梁冬冬;赵东杨
受让方:涟天纳米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取得时间:2021年11月29日
拟分配金额:贰万肆仟元整(24000元)
二、收益分配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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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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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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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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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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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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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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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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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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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发明人、设计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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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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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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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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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东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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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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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成果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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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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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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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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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元(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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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收益分配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受益人个人承担,税负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22年1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送交科技处。异议人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邓 晗
联系电话:0411-84109636
大连交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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